生育备案便民利民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于11月起开通生育备案服务,凡符合条件的参保孕妇,可直接办理生育备案,享受产前检查、生育分娩(住院)社保报销待遇。
号外、号外!!赶紧来了解我院办理生育备案的相关事项办理对象
凡惠州参保的孕妈(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农村合作医疗),且在我院成功建档的参保孕妇均可在我院办理备案手续,不需要再去惠州社保局备案。
(重要提醒:公司、工厂购买了惠州医保的外地户口孕妈们,只要手续齐全,一样可以备案报销哦!!!)
提交资料
(核对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女方身份证复印件;
2、女方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准生证明(须有本次怀孕的登记);
4、母子健康手册(复印提示:手册封面、基本情况页、孕1-3个月健康检查记录页)。
(提醒:上述四项资料需复医院收费处,服务-)
办理时间、地点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办理地点:一楼收费处“生育备案办理窗口”
办理流程
产检报销比例
备注: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农合)产检定点不受普通门诊定点的影响,可以单独划分出来定点在我院哦!
产检可报的检查项目
1、血液常规、大、小便常规、非数字化X线照射、心电图和黑白B超、DR;
2、肌肉注射、皮下注射、皮内注射、静脉输液(含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换药和清创缝合;
3、符合计生政策,备案后可报销项目:唐氏及各类遗传性疾病筛查;白带常规、肝功能(8项)、肾功能(3项)、血糖、B超(限一次彩超);产科检查(含胎心多普勒);胎儿监护。
分娩或终止妊娠住院报销比例
温馨提示1、我院办理生育备案的权限仅限于备案前未发生过保胎或生育等相关医疗费用的已孕参保人。
2、未选定定点门诊或新参保的参保人来我院进行产检的,可在办理备案后到我院收费处办理定点;医院但需要选择在我院进行产检的,符合以下5种情况的,可到所属社保机构办理年度内即时变更门诊选点:
①参保人家庭住址或常住地发生改变的;
②用人单位常住地发生改变或参保人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
③参保人在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之间转换的;
④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的;
⑤原定点医疗机构地址变更或被取消定点资格的。
医保办咨询-
3、未登记备案前发生的产前检查、生育等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负,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